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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有了“儿子”,或许,双方都能松一口气了。
果然,知道老婆生了个儿子,谭父也就彻底搬到书房去住了。至于孩子,就让老婆好好抚养。
在他看来,女子抚养孩子,本就是分内之事。不然娶老婆干嘛呢?不就是为了生孩子、带孩子嘛。
他本就是个纯书虫,除了书,别无所好。
自小,他的父亲就告诉他:书中自有千钟粟,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
既然“颜如玉”都有了,你还要老婆做什么?
娶老婆,除了生孩子和带孩子,似乎没别的用处了。
只要儿子生了,也就彻底不用管了。
他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。
并且也是这么教育他的。
所以,谭父生了谭玉,就觉得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,没再跟谭母亲热过了。
甚至,他连对谭玉都没那么关注。
因为在他看来,孩子有老婆照顾就好了。等孩子长大些了,他这个做父亲的,教些做人的道理,就算不枉为人父了。
就这样,谭家以这种神奇的模式相处,并坐吃山空。
是真的坐吃山空。
因为谭家虽然在几代之前是个官宦之家,但为官还算清廉,并没有积攒下多少金银财宝。
后来,那当官的祖先卸任,儿子却没有跟上,读来读去就是考不中举人,便只能始终吃老本。
下一代,也是读来读去考不中举人,依然只能在家里坐吃山空。
……
因为谭家人生性老实,都不会做生意什么的。而且他们也看不上种地或者做生意之类的事,觉得“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”,只把关门读书当做头等大事。
这群人的固执,让原本就不富裕的遗产,雪上加霜。
一代又一代的挥霍,终于,到了谭玉这一代,已经连温饱都成问题了。
当然,谭父并不知道。
因为这个温饱问题是谭母解决的。
当初娶谭母的时候,谭父就把家里的财产全拿出来了。因为对他来说,娶老婆生孩子是那时候的头等大事。
至于完成那大事后,生活能不能继续,则不在他考虑范围了。
后来娶了谭母,这个家就交给谭母管了。
谭母本就是穷人家的女儿,各种节约。吃苦什么的,完全不是事儿。
所以,这些年,也一直过了下来。
但,其间,离不开谭母本人的辛苦。
谭母年纪并不大,正值盛年,所以也不介意抛头露面去挣钱。
毕竟,家里很多时候都没米下锅了,不出去挣钱又能怎么样?
谭玉刚穿越过来的时候,看到这样的家庭,有些无语。
起码,她做不到再像以前一样,只坐在那当米虫。
因为谭母的辛苦她看在眼里。
虽然谭母并不算自己真正意义上的母亲,自己刚来,还不完全能代入母女之情。
但身体里,终究流着谭母的血,有种感应是天生的。
更何况,谭母的辛苦她完全看得清清楚楚。
她便忍不住问谭母:“爹自己都不管这个家,你又何苦这么经营?”
谭母打量了她一眼:“你这孩子,胡说什么呢。你爹有重要的事要做,自然不会整日想着家里的吃喝。我主内,本就应该将这个家打理得清清楚楚。”
听她说话,还有些文雅。
谭玉更奇怪了:“娘,你还读过书?”
谭母被她一问,红了脸:“嗯。看你读书,我跟着学了点。”
谭玉哑然。
这真是一个好女人。
吃苦耐劳,懂事善良,还孜孜不倦地自我完善,甚至都知道旁听认字。
只可惜,这样的女子,总是过得比较辛苦。
因为承受得比较多。
当初她嫁给谭家,只怕也是家里为了那点礼金而卖女儿吧。
毕竟,嫁给一个可以当自己父亲的人,幸福的可能性实在太小。
更何况,谭家是肉眼可见的会垮下来。谭父明显是个老酸儒,必定给不了女子幸福的。
嫁过来后,她居然逆来顺受履行作为妻子的义务。
只是,中间使了个小心眼,假装自己生的是儿子,以避免再生子的机会。
——但即便如此,都不算完全的自私。因为,这也是为完成谭父的心愿。毕竟,那时候谭父的身体非常不好,甚至有种过了今天没明日的感觉。谭母也不想他带着遗憾离开。而且,就算再行夫妻之礼,以他的身体和年纪,再生孩子的可能性也不大。
所以,综合下来,还不如给他这么个希望。
当然,后来谭父一直拖着残破的身体活到现在,倒是个意外。
却说,那个谎言让本性善良的谭母时时自责,所以更愿意为这个家付出。哪怕自己一个人挣钱养家里两个米虫,都毫无怨言。
对于她的这种自虐理论,谭玉不能认同。
可以说,谭母的所有自我牺牲的理由,谭玉都不认同。
或许,这就是不同年代人的不同思想,犹如相隔云泥。
两人详谈了一晚上,最终谁也没说服谁,母女俩悻悻散场。
虽然劝服不了谭母,谭玉也不打算让她一个人承担。
因为,在古代,一个女人想撑起一个家,真的太辛苦!
在古代,女子是不可以抛头露面的。
如果为了挣钱强行抛头露面,都会被人轻视。
当然,对于连饭都吃不饱的人,也不在乎别人轻视不轻视了。
但,即便是被轻视,也不能赚到自己想要的钱啊。
那时候,很少有人愿意跟女子做生意。
所以,哪怕谭母再勤劳,也只能在少女时期下地种地,而在婚后给人家浆洗衣服和做鞋子赚点钱。
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,做的这些,都挣不了什么钱。
但挣得再少,也要坚持,因为家里三张嘴都在等米下锅。
谭父嘴巴还有些刁,经常皱眉问妻子:“怎么今日又吃粥?太稀了,经常要跑茅房,我看个书都看不安稳。”
作为一个读书人,说这些话肯定是尴尬的。
如果不是实在逼得没办法,谭父也说不出来。
对于他而言,确实是逼得没办法了。
因为,天天喝粥,真的太难忍。
以前家里还有个老奴,天天给他做饭,也是变着法儿换口味,以让他吃得好点,看书时心情好点。每日吃的米饭和菜,几乎是不重样的。
后来为了娶妻,就把那老奴卖了,一来凑彩礼钱,二来,反正老婆娶进来了,自然也就有人做家务,老奴也可以省了。
谁知,这老婆厨艺差得很,天天给他熬粥。
他是真受不了了。
谭母有些尴尬。
但还是低头道歉:“是奴家的错。回头就给老爷做干饭。”
“嗯。”
谭父应了一声,也不再多说,继续一手拿书、一手哪筷,便看书边吃粥。
谭玉有些看不下去,开口:“家里都没钱了,哪里能煮干饭?有稀粥喝就不错了。就这,还是娘去给人洗衣服赚的呢!”
对于这些不知惜福的男人,没必要惯着。
谭母万万想不到谭玉会说出这样的话。
她先是惊呆了。继而赶紧扯了扯谭玉的胳膊:“玉儿你胡说什么!别跟你爹开玩笑!”
“嗯?”
谭父有些奇怪,终于停止了看书,看向自己的妻儿。
谭母还在描补:“老爷你别听玉儿胡说。她跟你开玩笑呢。放心,奴家下顿就做干饭。”
谭父这才微微舒缓了脸色。
对于儿子的玩笑,他不是很懂。
不过既然妻子这么说,那就是不用自己操心了。
看他这样,谭玉更气。
直接转向谭母:“你说什么呀?别乱许愿好么!下顿做干饭?你拿什么做干饭?家里就那点米,你下顿做了干饭,那明天吃什么?!”
家里的米是一定的,如果用来熬粥,还能吊着命撑两天,撑到谭母给人家洗衣服的人家给她结报酬。
但如果吃干饭,那就一顿吃完了。
吃完后,明天怎么办?
谭父这才回过神,发现事情不简单。
“什么意思?家里没米了?”
他又看向谭母,有些斥责之意:“家里没米了,你怎么不出去买?”
呵。
谭玉几乎倒吸一口凉气。
真是笑都笑不出来了。
怪不得自古就有“何不食肉糜”的典故。